本文作者:huangp1489

聊城本地电子厂招聘

huangp1489 11-23 12
聊城本地电子厂招聘摘要: 在山东聊城月薪六千是什么水平?山东顶替案,顶替者的违法所得工资可不可以追回?在山东聊城月薪六千是什么水平?要说明几个问题1.月薪六千是税后实发工资么?2.是否扣除五险一金,五险一金...
  1. 在山东聊城月薪六千是什么水平?
  2. 山东顶替案,顶替者的违法所得工资可不可以追回?

山东聊城月薪六千是什么水平?

要说明几个问题

1.月薪六千是税后实发工资么?

2.是否扣除五险一金,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?(这个差异很大,很多单位五险一金一年能扣几万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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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3.工作强度怎么样?工资6000,要是一天得干15的小时,那真是不咋滴。

4.其他的就是是否有季度奖年奖之类的等等等;

总之,同样是到手6000大洋,差异很大的,事业单位公务员央企国企等,到手6000就很不错了,实际每年的到手得十几万;小公司到手6000,没啥保障的话就一般情况,拼命弄个快递外卖也能搞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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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最近几年上热搜最多的是房价,房价背后就是劳苦大众的收入问题。月薪6000的工资在聊城来说很多人还是达不到的,但是也要看从事的具体工作。

1.岗位决定收入、价值决定工资。办公室职员、销售内勤岗位,3000--4000元左右;车间普工,劳动强度不是很大,也就是4000左右;聊城钢管行业因工作环境差,相对来说工资会高一些,比如切管工、轧机工,工资水平都是在5000+;

2.销售岗位:国内销售基本工资基本在2500—3500不等;外贸销售工作的基本工资在3000—4000元;销售工作的收入差别很大,6000元的收入也就是中等收入,没有房贷的情况下,生活压力应该不是很大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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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教师、公务员、医生银行、电信,这些岗位的工资收入应该都可以达到这个水平,即便是到手工资也达不到,在均衡奖金、***、住房公积金、作息时间,收入水平肯定在6000+。这样的工作,相对来说社会地位会高,要工作有工作、要生活有生活,不香吗?

关于工作还有一个话题,那就是社保问题。聊城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会给员工买社保的,一般是在半年或者1年之后居多。现在小孩子上学,如果户口不在聊城的话,有公司交得满一年以上社保也可以让孩子上公立的学校

写到最后,现在想想为什么那么多人考研、考公务员。很多城市家长也会引导自己的孩子考老师、考公务员、进国企,相对来说进入这样的企业、工作岗位稳定、职工***逐年递增。到了社会上,是很现实的,需要你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经验,拿来主义很香,为什么要重新培养呢?员工个人的成长全靠自己,什么企业文化、员工活动那些都是大厂、国企才有的。民企只有活着、更好地活着、为了发展、努力奋斗,当然碰到好企业,自己足够努力的话,你的报酬也是让你满意的那种。

山东顶替案,顶替者的违法所得工资可不可以追回?

顶替他人学籍上学的情况分为两种:一种是借用别人的学籍,名字是别人的,成绩是个人的。过去因为考中师或者中专不要复读生。有些人学习差,就辍学了,而那些复读生,就借用了这些人的学籍。里面到底是怎么操作的,也不是很清楚,学校和管户籍的人员必参与其中。

还有一种情况,比如山东冠县的陈春秀,山东省聊城的王丽,他们都是受害者。他们都参加考试,也都通过了考试,只是自己多年苦读的胜利果实,被别人摘取了。这个冒名顶替者对对方影响很大,改写了对方的人生轨迹。

王丽丽1996年考入聊城农校。当时是一所中专学校。,如果毕业了,王丽丽肯定有一份正式的工作。而***冒王丽丽的陈某,拿着人家的通知书,顶着人家的名字,堂而皇之的就去了。

后来到街道办事处工作。2016年,单位对员工身份进行调查,这时,需要王丽丽的配合。无奈之下,陈某某找到了王丽丽,想让王丽丽的家人配合她,欺骗组织调查。恳求王丽丽的父亲承认她是女儿,可是王家没同意私了,穷死也不要钱,就想要个公平。还自己一个公道。

得知真相后,王丽丽进行了举报,顶替者已受到***、开除公职处分。那么问题就来了,顶替者陈某某所在单位向陈某某缴纳社保已有22年之久,是否退回,或者有的网友说退给王丽丽?

我理解大家的愤怒的心情,觉得陈某某身上的一切都是挪用别人的东西得来的,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。如果这是违法所得,要从国库中追回,决不给王丽丽。

那么就有可能被收回国库,这种可能不是没有。她已经收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给她的劳动报酬,这估计很难追查,但是陈某的单位所交的社保,就算不追回国库,你说她凭什么领取,现在的社保卡和***合二为一,那她所有的名字都是王丽丽的名字,她现在不叫王丽丽,这个***也要注销,为什么她要领取这个社保呢?因此,收回国库的可能性很大。

追回,支持追回!坚决追回!

山东顶替案,性质很严重。冒名顶替的相关负责人具有顶替之实,具有违法乱纪之实,既然是违法得来的工资,为什么不可以被追回呢?在我看来,一定要追回顶替者这些年来的工资,并将这些工资返还给被顶替者(受害人)。

一、冒名顶替***性质严重

[_a***_]都知道高考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情。从过去到现在,高考是每个学子追求梦想的机会,是牵动每个家庭的心事儿,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平台……可想而知,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而言,高考是有多么重要。

冒名顶替他人,一来是对我国法律的无情漠视,对我国法律威严的践踏,二来是对我国社会公平正义的挑战。试问一下这样的恶劣***,怎么能够被原谅呢?为什么顶替者所得的违法工资不能收回呢?

二、即使工资是自己劳动所得,但前提是冒名顶替了他人

很多人就会说,收回冒名顶替者的工资真的好不公平啊,因为那些冒名顶替者这些年来一直在工作,而这些工资是他们工作得来的收入,即劳动报酬。

不可否认,这一点我承认。但是,他们在获取这份工作之前,是冒名顶替了他人,是已经触犯了法律。试着想一想,如果他们当初没有冒名顶替,他们是不是也可能不会获得这份工作呢?他们是不是也会和受害人一样只能在电子厂打工,在饭店餐馆洗洗碗呢?我不是歧视这样的工作,毕竟三百六十行,行行出状元,但是这样的工作不是每个人都想去做的,谁不想要一个高大上的,能够坐办公室的,能够拿着固定工资的工作呢?

总结:

我坚持让那些顶替者交出自己的违法工资,并且将这笔工资返还给受害人,也算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受害者一个交代,对于社会一个交代。

作为这个问题我认为完全有必要追会她的高收入的一部分,赔偿给被顶替的受害人,顶替者只能够得到他和一般的人一样的一切收入,这样才是对被顶替的受害人,和顶替者才是公平合理的处理方法。并且对顶替人再进行发款,上交国库,才能够显示出来法律面前是***平等的。因为她是偷盗了别人的东西,就应该物还原主。让偷盗者什么也得不到,才是偷盗者的应有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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